日前,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,他在一款新闻类APP上,看到一个页面推荐写着“钱不够,还能用公积金?住房公积金,马上提取!”,并有“立即下载”字样。他表示自己没敢下载,想问问究竟是怎么回事。而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了解到,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并无改变,依然只能用于买房和租房,且未开通网上提取这一项业务。
记者打开了刘先生所说的页面推荐,并进入了下载页面,来到了另一个APP平台。该平台有查询公积金部分,也有“提取攻略”一项。进入“提取攻略”后,记者发现该频道以文字形式总结了一些公积金提取的细则,但并没有提取的通道。而下方有一条“无法提取余额又急用钱?”点击进入后发现其实是贷款业务,这类贷款业务可以凭借用户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予以提供。
凭借公积金缴存情况给予贷款,这项业务现在不少银行也在推出,比如南京银行的“你好e贷”,江苏银行的“金e融”,这类产品都是无抵押、无担保的纯线上个人信用的消费贷。
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如果想查询公积金,目前有多种网络官方渠道。如在进入“南京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后使用其中各项功能。另外也可以下载“南京公积金”APP。职工通过个人信息绑定,可查询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、贷款、可贷楼盘等相关信息。还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。
关于提取公积金的法规办法,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上能查询。(www.njgjj.com)。如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办法是: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,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。
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目前公积金的提取还未实现网上办理,并只能用于买房、租房。不过,在如今金融互联网+与“放管服”的大背景下,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实现缩短流程、网络共享方面,进行更多的探索。比如,自2017年6月1日起,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-12月份调整为全年;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-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。
交汇点·南京晨报记者 仲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