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快报讯(记者 赵丹丹)南京北京东路71号是中国科学院地理与湖泊研究所、中国科学院土壤所科研办公与居住用地,在民国时期,这里是原中央研究院旧址。近日,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中央研究院旧址(北京东路71号)一般历史地段保护图则进行公示,征询公众意见。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这里将保护科研办公区域内形成的中轴对称的空间布局、保护两处历史建筑和6处规划控制建筑。鼓励增加文化服务、旅游服务及公共服务设施与空间,鼓励办公区域逐步对外开放。
规划研究范围 图片来源: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
中央研究院旧址(北京东路71号)一般历史地段位于南京老城北京东路历史城区范围内,南侧临近北京东路,北侧临近明城墙、玄武湖,东北依靠九华山。据介绍,这里的建筑由我国杰出建筑学家杨廷宝主持规划设计。中轴对称、布局规整。建筑风貌体现典型的近现代科研办公特色,延续各时期体现“单位大院”风貌特色的空间及环境要素。
此次规划保护范围:东至中研院化学研究所旧址东侧,南至中科院土壤所综合楼、化学研究所旧址南侧道路-北京东路,西至北京东路71号小区西围墙,北至惠联大楼北边界,面积约3.29公顷。
保护对象包括科研办公区域内形成的中轴对称的空间布局。2处历史建筑,分别为NJ0097中国科学院土壤研究所综合楼、NJ0098原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旧址。
6处规划控制建筑,为6栋民国时期老住宅(北京东路71号小区4幢-9幢)。此外,还要保护历史环境要素,包括林荫道1条、大树44棵、重要开敞空间4处、水池2处。
在总体保护要求方面,规划提出要保护和延续科研办公区域内形成的中轴对称的空间格局,不得改变其走向和尺度。协调中轴线两侧建筑风貌,保护体现轴线空间的草坪、水塘等重要开敞空间,加强日常维护。
保护各类建筑遗产,历史建筑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具体按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要求进行保护利用。规划控制建筑按《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相关要求进行保护,不得擅自拆除,可结合现代生活需要进行维修改善、整治改造和积极利用。加强历史范围内各时期代表性建构筑物重要历史信息的保留与揭示。保护林荫道,重点保护中轴线两侧的大树,其他大树应保尽保。
同时,记者也注意到,规划有严格控制要求,严格控制新建、改建,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。在功能上,鼓励延续旧址内东侧科研、西侧居住的功能布局;鼓励增加文化服务、旅游服务及公共服务设施与空间。鼓励办公区域逐步对外开放;生活区域延续现有居住氛围,并完善相关生活配套设施。
公共空间方面,保护并延续中轴线格局,加强开放和展示;鼓励结合开散空间增加能够反映历史信息的家具、小品等,激发空间活力。办公区域,中轴线两侧作为展示近现代科研院所发展的空间载体。生活区域,充分利用住宅周边,完善各类生活配套设施,提升居住品质。鼓励增加其他公共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