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s0.ifengimg.com/2018/02/01/fangchan_d0c0fd07.png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:农村集体土地转移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- 凤凰网房产南京
4月25日消息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”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) -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
https://nj.ihouse.ifeng.com/news/2024_04_26-56666133_0.shtml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:农村集体土地转移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

观点网
2024-04-26 09:48

4月25日消息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”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)。

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村民委员会、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,将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、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,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
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,被赋予以字母“N”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并取得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》。

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
点击查看完整内容
标签: 公告 土地 经济组织 【责编】 蒋爽爽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凤凰网房产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,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上一篇: 下一篇:
百科推荐
楼盘推荐 更多
推荐阅读
阳光城等被强制执行5.9亿,累计被执行超134亿
风财讯
刚刚
新闻快讯
北京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 明确惩戒措施和通报机制
观点网
刚刚
新闻快讯
火速转正!北京朝阳组合地块正式挂牌 6月中旬开拍
凤凰网房产北京
刚刚
土地
这位省长调研房地产后,发话了!
中国房地产报
刚刚
市场
贝壳作答ESG:从有房住到住得好,“安居”“乐业”正当时
风财讯
刚刚
深度

金科天玺


查看详情